2008年5月18日 星期日

365分之1的緣分

「我們是不是把一年要見面的緣分都用完啦?」E君開玩笑的對我說。果然在那之後,我們就沒再見過面……一直到今天中午。

十二點多了吧,外頭熱到爆。我騎著車,正要去覓食,今天起床後的第二餐。他則是在路上步行,大概是要去騎車,旁邊有一位女伴同行。我們兩個同時認出彼此,但我沒有打算停車,他也沒想要敘舊,就這樣匆匆一瞥,前後不到三秒鐘。

E君是我以前的同事,不能說很熟但也不是不熟,在公司碰面還是會聊些「今天天氣不錯」以外的事。不過,我離職之後,就沒見過面了。直到幾年前,我們在樓下大門口前重逢。一聊之後,才發現,我們竟然住在同一棟公寓裡!

他住二樓A戶,我租的房子則是在四樓B戶。這麼多年以來,我們在同一個大門進進出出,卻從來沒碰過頭。(感覺像是台北這種都會區,某種經常存在的不可思議)

之後,又碰了幾次面,大多是上班時間,在停車的騎樓。現在想想,平均大概一年見一次面吧。

這麼說來,我們今年的見面機會已經歸零了。

不過,對我們兩個人來說,見面與否,其實對於彼此的生活沒有什麼影響,大概只有在相遇之後,腦海中會短暫的浮現這個人的存在感,不久之後就船過無痕了。

人與人之間的緣分真是奇妙。總和來說,365分之1的緣分乘以7年,與(參加一個營隊所認識的)365分之7的緣分乘以1年,其實是一樣的吧?

所以說,把時間尺度拉長之後,幾分之幾、幾年這些東西,就會變得不那麼重要。

1 則留言:

buzz 提到...

腦海裡自動閃過這樣的標題:當E小姐碰上E君。嗯。